国威赛纳集团电话系统保修规定

为了规范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解决购买产品的后顾之忧,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体系。深圳国威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向您做出下述保修管理规范,并依此向您提供标准的保修服务。

一、由于产品本身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凭购机凭证和保修卡按照三包规定将享受下列三包服务:

  1. 自购机之日起7天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你可以选择修理、退货、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退货或换货由经销代理商负责。
  2. 自购机之日起第8天至第30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换货由经销代理商负责。
  3. 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您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可享受保修服务,保修方式为送修服务。
  4. 如果丢失购机凭证和保修卡,且不能提供购机凭证和保修卡复印件的,根据产品鉴定可享受自出厂日期起3个月的保修服务,保修方式为送修服务。

二、消费者对修理过的产品在原三包期剩下的期限内仍可享受三包服务。超过原三包期的从产品修理之日起90日内可享受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方式为送修服务。

三、如果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消费者将无法享受三包服务(即本三包条款不予适用)。

  1. 超过三包有效期;
  2. 无保修卡及有效发货票(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 保修卡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 未能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的机器故障;
  5. 在不符合产品所需的环境情况下操作、使用造成的机器故障;
  6. 在不适当的现场环境、电源环境(如用电系统未能良好接地、电压过高过低等)和工作方法而造成的机器故障;
  7. 非赛纳科技授权的服务点拆卸造成的机器故障;
  8. 因不可抗力(火山、雷击等)以及其它意外因素(如跌落、碰撞等)造成的机器故障;
  9. 产品的自然磨损(包括但不限于外壳、键盘、显示屏、附件等);
  10. 非赛纳科技原因造成的故障、缺陷或瑕疵;
  11. 主机没有原厂标贴,条形码及入网证;
  12. 一切改版机。

四、我公司仅对出厂时的原配部件及板卡承担保修责任,用户或经销商自行安装的任何部件、板卡以及从此产生的任何故障,赛纳科技将不承担保修责任。

五、保修期内,赛纳科技将有权换用性能不低于原故障部件的相同品牌或不同品牌的同类部件,维修拆换的一切部件,均属赛纳科技所有。

六、三包期届满后,赛纳科技或其授权的服务点将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三包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八、往返赛纳科技服务部门或其授权的服务点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1. 消费者应将产品送至赛纳科技售后服务部门或其授权的服务点或经销商处请求服务。同时,携带购机凭证和保修卡,购机凭证和保修卡不得涂改,否则作废。
  2. 消费者可拨打赛纳科技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以便获得正确的服务信息。
  3. 如产品使用过程中,由电信营运商提供的服务(例如来电显示、呼叫转移)无法使用或不正常,消费者应首先咨询电信营运商。

九、所有被维修替换下来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等归赛纳科技所有。从其它设备上拆除产品的相关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即该等费用不属三包的范畴。

十、赛纳科技对产品的三包义务,无论本三包条款或其它书面说明可能隐含或表示的默示三包义务,都应当被理解为已经包含在或限于本三包条款所列的三包范围和三包期限。

十一、三包期内,消费者按本三包条款享受三包服务是消费因产品缺陷所受损失的唯一补救措施。换言之,赛纳科技对消费者的其它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丢失,其它的利益等)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任何赛纳科技的经销商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的服务点均无权代表赛纳科技承认或承担超出本三包条款范畴的义务,亦无权放弃赛纳科技在本三包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

十三、中国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适用于本保修管理规范。

十四、赛纳科技保留调整有关保修信息,产品功能及规范等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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